3)第五十三章 皇权不下乡_扎纸匠:这是聊斋明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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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方既然控制了里正几人,自然会防着村里的百姓,而且对方选择了传教,更不可能会随便杀人,引起官府的注意了,可现在却被眼前这个老农告到县里来,肯定没那么简单。

  PS:这里出自《卷四·白莲教》内容有所改动。

  原文:

  白莲教某者,山西人,忘其姓名,大约徐鸿儒之徒。左道惑众,慕其术者多师之。

  某一日将他往,堂中置一盆,又一盆覆之,嘱门人坐守,戒勿启视。去后,门人启之,视盆贮清水,水上编草为舟,帆樯具焉。异而拨以指,随手倾侧;急扶如故,仍覆之。俄而师来,怒责:“何违吾命?”门人立白其无。师曰:“适海中舟覆,何得欺我?”又一夕,烧巨烛于堂上,戒恪守,勿以风灭。漏二滴,师不至。儽然而殆,就床暂寐;及醒,烛已竟灭,急起爇之。既而师入,又责之。门人曰:“我固不曾睡,烛何得息?”师怒曰:“适使我暗行十余里,尚复云云耶?”门人大骇。如此奇行,种种不胜书。

  后有爱妾与门人通。觉之,隐而不言。遣门人饲豕;门人入圈,立地化为豕。某即呼屠人杀之,货其肉。人无知者。门人父以子不归,过问之,辞以久弗至。门人家诸处探访,绝无消息。有同师者,隐知其事,泄诸门人父。门人父告之邑宰。宰恐其遁,不敢捕治;达于上官,请甲士千人,围其第,妻子皆就执。闭置樊笼,将以解都。途经太行山,山中出一巨人,高与树等,目如盎,口如盆,牙长尺许。兵士愕立不敢行。某曰:“此妖也,吾妻可以却之。”乃如其言,脱妻缚。妻荷戈往。巨人怒,吸吞之。众愈骇。某曰:“既杀吾妻,是须吾子。”乃复出其子,又被吞,如前状。众各对觑,莫知所为。某泣且怒曰:“既杀我妻,又杀吾子,情何以甘!然非某自往不可也。”众果出诸笼,授之刃而遣之。巨人盛气而逆。格斗移时,巨人抓攫入口,伸颈咽下,从容竟去。

  译文:

  白莲教徒某人,是山西人,不记他的姓名了,大概是徐鸿儒的徒弟。他有一种法术,能迷惑众人。羡慕他的法术的大多拜他为师。一天,某人将要到别处去,在堂屋当中放一个盆,又用一个盆扣在上面,嘱咐徒弟坐在那里看守着,并告诫他不要打开看。某人走了之后,徒弟便打开看,只见盆里盛着清水,水上漂着一只用草编成的小船,船上有桅杆和帆。徒弟觉得很新奇,用手指拨弄它,小船随着手指,一歪便倒了,急忙扶正同原来一样,仍旧扣上。一会儿他师父回来,生气地责备他:“为什么不听我的话?”徒弟马上辩解说没有偷看。他师父说道:“刚才海里船翻了,你怎么能骗得了我?”又有一天晚上,在堂屋里点了一只大蜡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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