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一章_穿到搅基同人里的作者你伤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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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宝贝哪里有高人他门清儿啊!虽然那曾经都是属于主角的,但是为了自己的终身幸福,哲世铿毅然决然地决定踹掉原主角自己上位。

  在穿越的第二天,基本把情况摸清的他就跑去见了隐藏在自家门派不远处定时定点刷新的某世外高人,结果人家扫了他一眼,淡定告诉他你根骨平凡,修不了高深的武功,速速滚蛋别浪费他老人家时间。

  就在哲世铿被这一结论震惊到几乎疯魔的时候,那个曾经是他亲儿子现在是他八辈子仇人的混蛋出现了,据说是看他举止奇怪有些担心所以跟上来的。这小混蛋一出现那高人的一双招子顿时就锃亮锃亮的,连连高呼此子根骨奇佳,不枉费他苦苦寻觅数十载终于找到了衣钵传人,哭着闹着要收那小混蛋为徒。

  眼睁睁看着这一切发生的哲世铿气得差点没昏过去。

  为他人做嫁衣裳啊!这是红果果的为他人做嫁衣裳啊!

  金手指!去你妹的金手指!主角光环!滚你丫的主角光环!

  如果这么简单就放弃了,那么哲世铿就不叫哲世铿了。身为立志跟主角抢戏份的男配,仅仅一次打击是绝对不会让他消沉的!如果他根骨不行入不了那些“世外高人”的眼的话,那么他找秘籍自己修炼总行了吧?还有那些滴血认主的神器吃了增强各种属性的奇珍异果之类的,也没问题吧?!

  哲世铿在消化了这一次打击后重新振奋了起来,一次挫折算不了什么,人,是要有越挫越勇的精神的!

  ——早晚有一天!早晚有一天老子要把你这装b的混蛋拖下主角的宝座,夺走你的金手指和主角光环,让你跟在老子的屁股后面当老子的小弟!

  哲世铿目光灼灼地死盯着轩辕凛——嗯,这个暂时还是主角的小子就叫这个傻x的名字,多傻x啊!这年头复姓早就不流行转雷点了!——将一口小白牙咬的咔吧咔吧直响。

  自己吐糟自己取得主角名字傻x的作者你到底是有多苦逼啊……

  “二师兄,你又看七师兄看呆了吗?”身后,伴随着一声银铃般清脆悦耳的调笑,一只纤纤素手搭在哲世铿的肩膀上。

  哲世铿转头,瞬时间将刚刚狰狞的表情切换成了温文尔雅,微笑看着本书第一个出现的女配也是第一位后宫角色,凌霄派掌门的掌上明珠兼凌霄派小师妹林灵儿,摇头温柔呵斥,“说什么呢?胡闹。”

  有人说,所有作者都是演技派,因为他们要学会在心里模拟自己笔下各种角色的性格,才能写出符合角色性格的台词和动作。哲世铿不知道这到底是对是错,不过他觉得,这对他来说似乎还是满准确的。

  不管他实际上是如何猥/琐如何yy,起码他成功地扮演了一位温柔而多情的师兄角色——哲世铿知道林灵儿喜欢的就是这种性格,因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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