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七百二十七章 清明_重生于康熙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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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初迁往他乡;一处是就是郭三家,郭三之妻悬梁未绝。加租与索租饭、车马费所获银两,共计一百三十七两又余,另有鸡鸭羊等,数量不详。”

  说到这里,他从袖子里掏出本账簿,双手奉到曹颙跟前道:“大爷,这是赃银账目。是胡成怕了同公账混淆,做的私账。米粮银钱都记账,鸡鸭等活物没有入账,具体数目他自己个儿也不晓得。”

  一百三十七两银子,这个数目字,平素曹颙不会放在眼中。因为他不缺银子,银子多少,对于他来说,都不算什么。

  眼下,曹颙却不敢小瞧这百余两银子。对于擦佃户来说,有的人家,一年到头,除了租子,剩下米粮也不过是全家果腹,有几个能攒下银钱的?

  这一百三十七两银子,怕是十几户人家的全部血汗家底,就这样被搜刮上来。

  关键的不是钱,而是那逼奸。

  如今这世道,女子的贞节,就算是穷人家,也是看重的。就算那五家顺奸,这背后有多少血泪,那五个受辱的女子,会受到家人邻里什么样的白眼,并不难想到。

  没钱置田地,佃地的多事赤贫百姓,那为了躲祸端,买了房子牲口补了租子搬家的,往后要靠什么生活?

  狗仗人势么?

  自己如何能自辨清白?装做良善,这外头的坏事,不还是要落到自己个儿头上。

  “五十板子,追缴赃银,送官法办。”曹颙将手中账簿,往桌子上一摔,对赵同道。

  不只曹元、何茂财,赵同都有些吃惊。

  不是有句老话,就“家丑不可外扬”么?惩治一个胡成不打紧,这闹到衙门里,曹家父子少不得也要落下个“御下不严”的罪名。

  “大爷,不可……”曹元抬起头来,带着几分急切说道:“若是大爷着恼,大板子打死了那混账东西也好,万不可经官,老爷与大爷名声要紧……老爷与大爷都是高洁之人,犯不着为个奴才,污了名声……”

  “这文过饰非的名声,不要也罢。父亲与我尚恪守律法。不敢有丝毫懈怠;这下边当差之人,就能如此嚣张,置国法家规与不顾,这不是背主是什么?如此行事之日,就是弃了主仆恩义,是曹家的仇人,不送到衙门,还要污了曹家的地不成?”曹颙看着曹元,缓缓地说道。

  “大爷……”曹元喃喃道,有句话到了嘴边,又生生地咽了下去。他原想说,要不要同老爷商议后,再做定夺。但是也算是乖觉,没有说出来。

  他是曹家大总管,看得最清楚不过。曹寅夫妇上京后,虽说名义上曹寅是家主,实际上曹寅早就不理事,任由儿子当家。

  这种自污其名之事,也是无奈这举。只有如此行事,才能杀鸡儆猴,使得其他人不敢生出别的心思。

  要不然,同其他权贵府邸似的,就算恶奴有什么不轨行为东窗事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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