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都不珍惜,一只omega独自在外面生存,说不定早就被吃干抹净了,连骨头都不剩。
可一说到谁愿意嫁给秦琛,就一片寂静,鸦雀无声。
omega们是娇弱地需要呵护的生物,都喜欢温柔体贴的伴侣,秦琛的家族是四大家族之首,虽然有权有势,精神力也是罕见的2s级,但...他太冷了。
光是坐在轮椅上,就给人无形的压力,一般的omega连抬头直视秦琛的勇气也没有,更别说朝夕相伴了。
外人眼中如同罗刹的主人公,此时却正坐在空旷的客厅,拿着剪刀耐心地修着手里的一束玫瑰花,新鲜的花朵还未完全绽放,还沾着清晨的露珠,发出沁人的清香。
秦琛习惯了独处,也习惯了安静的环境,更习惯了人们的惧怕和崇敬。
他将玫瑰的枝条修剪好以后,一枝一枝地插到白玉广口瓷瓶里,等做完这一切,一直在身后的管家恭敬地递过一张干净的帕子。
“家主,擦擦手吧。”
管家是个胡子花白,面目慈祥的老人,众人都叫他郑叔。
郑叔身穿工整的燕尾服,随时都是一张温和的笑脸,可没人敢小瞧他。
他是一只藏獒alpha,分化能力是利齿,没有人能在他的攻击下活命,一旦咬住敌人的喉咙就不会松口,除非敌人断气。
“那只垂耳兔的消息,还需要继续打探吗?”
郑叔从小看着秦琛长大,好不容易盼到有只符合心意的omega,甚是欣慰。
可谁知道那omega居然敢逃跑,要不是秦琛放他一马,他一定会把那只兔子的脖子咬断。
谁也不能违背家主的命令!
秦琛慵懒的声音传来:“不用。”
他说过,阮熙只有一次选择的机会,既然他选择了逃跑,是死是活都与他无关。
让他有些头疼的是....再找一只垂耳兔,确实有些难度。
“家主,您何必非要垂耳兔呢?天鹅家族刚送来了一批omega,不知道您愿不愿意去看看?”
郑叔试探着问道,“或许有您喜欢的也说不一定....”
垂耳兔虽然稀有,但其实能力很弱,家族徽章也并不出众,怎么配的上秦琛?
倒不如考虑高等家族的联姻,还能为家族带来利益。
秦琛看了郑叔一眼,语气冷冽中透着威严:“郑叔,以后那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就别送来了。”
“我说过,只要垂耳兔。”
秦琛对于垂耳兔的执念是从哪里来的,恐怕只有他自己知道。
郑叔自知劝不过,心里暗搓搓得想着,要不把那只垂耳兔抓回来关起来。
让家主强行标记,等生米煮成熟饭,就想跑都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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