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身从那堆档案里看似随意地抽了一个袋子出来,然后将其打开来看。
虽然他已经得到了答案,但只是摸一摸包装就知道里面内容这种事情实在太非人类了,为了假装自己只是正常人,他还是的翻一下才行。
在柳乘荫的印象里,这个袋子里的案件虽然不知最简单的,反倒是因为资料少的缘故,导致这个案件甚至算得上是他已经解开的那些案件里比较难的一个。
但却是他已经解开了的案件中资料最少的,因此,他很快就能翻完。
不能浪费时间。
早翻完,早揭晓答案,好让警局里的人手早一点动起来,免得“闲置”太久。
好不容易得会儿闲的警员们:我谢谢你!
柳乘荫再次施展出他那极快的翻阅速度,刷刷刷下去,每一页都是几秒就过。
对此,周围人最开始的时候看到这一幕,免不了感到有些惊讶,但此时他们都觉得“可以理解”了。
柳乘荫为了图快,所以不可能眼睛将资料的每一行都扫一遍,所以,他的目光跳跃的,在页面上随便“跳”几下就可以翻篇了。
然而,这在旁人看来,柳乘荫就好像在寻找什么的似的.....
然后,他们就“懂”了!
最先“懂”的是李先安。
因为他“有经验”!
在他看来,柳乘荫看这些资料的方式并不是类似于“看书”那样逐字逐句。
而是像在“查字典”那样,根据需求从文字中寻找自己要找的东西,至于看到字形和词义与自己想找的信息有关联的部分时,才会停下来细看。
李先安在过去办案时,突然来了灵感,想到凶手如何实施犯罪的一种可能性。
为了验证想法成立,李先安就会通过查找资料或再次调查现场,寻求该可能性的可行性。
如此一来,柳乘荫之所以用这种阅读方式,就说得通了!
这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柳乘荫只是看了案件的概括,便从中便猜测到了罪犯可能的作案手法,现在他就是试图从这些资料中寻找可以验证自己想法的信息。
合情合理!
柳乘荫一开始并不知道他们会脑补的,因此他其实已经想好了借口,如果有人问起来,他就说“我天生看书快”。
爱信不信!
虽然这个档案袋里面的资料与其他的档案袋里的比起来算是少的,但也依旧有着两斤重!
其中纸质文件就有接近一厘米厚。
如果要让他逐字逐句地看完的话,这对他来说是一种折磨。
就这样吧。
我躺平了!
好在,李先安他们的固有经验使得柳乘荫用不着使用那个借口,解释什么的,人家自己就脑补完了。
张刚和马全他们不是刑侦专业的人员,倒是没有这种经验,这使得他们在一开始看到柳乘荫翻文件这么快的时候,还好奇着问柳乘荫“翻页这么快能看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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